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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最新公告:未来一个半月开展排查治理

最新公告 2025-05-13

  近年来,我省、市生产加工类场所火灾事故多发,是除居住场所外火灾发生最多的场所,造成较大社会影响。为筑牢厂房(仓库)消防安全防护网,贯彻落实省、市消安委工作部署,

  组织开展厂房(仓库)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。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:

  (二)同一建筑或厂(院、园)内因分租或转租,存在两个及以上生产、储存市场主体单位的混合生产经营场所。

  一查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,是否按标准确定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,并落实防火措施;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,是否按标准确定火灾危险性类别,并落实防火措施。

  三查建筑总平面布局、建筑结构及耐火等级、防火间距、防火分区划分是否符合要求,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酷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或分隔,办公用房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,厂房内原料、辅料、成品储存区域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。

  四查安全出口数量是否符合要求,疏散通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或锁闭,外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、防盗网。

  五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,消防设施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,消防控制室持证值班人员数量及值班机制是否落实。

  六查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审批手续,是否落实“动火三要素”(清除周边易燃物、配备灭火器材、专人监护),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。

  八查电气线路是否按要求敷设,配电箱(柜)是否违规安装在可燃材料上,是否与易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。

  九查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,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是否建立并具备实战能力,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,是否依法建立防火巡查检查、火灾隐患查改等消防管理制度并落实。

  十查员工是否掌握”一懂三会”(懂火灾危险性,会报警、会灭火、会逃生),是否掌握防毒面具、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操作技能,新员工及特殊岗位人员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上岗。

  请相关厂房(仓库)对照“十项必查”和“九个严禁”开展隐患自查,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。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,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。